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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生子办理继承的相关规定 如何确认私生子的继承权
1.《继承法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    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    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    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     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继子女。
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
    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2.所谓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,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